計分類
類別:甲
條件
1. 爸爸/媽媽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部或中學部全職工作 (20分)
2. 哥哥/姊姊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3. 爸爸/媽媽是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4. 爸爸、媽媽、哥哥/姊姊是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5. 申請學童是家庭中首名出生的子女 (5分)
(上述五項只計其中一項)
6.以上五項皆不是 (0分)
類別:乙
條件
1.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5分)
2. 爸爸/媽媽是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5分)
(上述兩項只計其中一項)
3.以上兩項皆不是 (0分)
類別:丙
條件
適齡入學 (即九月開學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在 乙 1. 項,如要獲得宗教信仰分,要問清楚校方是如何才是符合資格。要不同的宗教或教派也未必相同。
例如,只要申請學童是相同宗教信仰或是家長及申請學童也要同時相同宗教信仰。